【息事甯人】的意思和解释
【息事甯人】是什么意思(来源:成语词典版)
释义
义参「息事宁人」。见「息事宁人」条。
典源
此处所列为「息事宁人」之典源,提供参考。 《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筭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筭一岁,着以为令。」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莩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1>,罪非殊死2>且勿案验3>,及吏人条书4>相告不得听受,冀5>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6>。立秋如故。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朕甚餍之,甚苦之。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余。如襄城令刘方,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闲敕二千石各尚宽明,而今富奸行赂于下,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1) 有司:指官员。官员职有专司,故称为「有司」。
(2) 殊死:斩首的刑罚。
(3) 案验:考验其事,而治其罪。
(4) 条书:分条记录。
(5) 冀:希望。
(6) 天气:四时的运行。
(1) 有司:指官员。官员职有专司,故称为「有司」。
(2) 殊死:斩首的刑罚。
(3) 案验:考验其事,而治其罪。
(4) 条书:分条记录。
(5) 冀:希望。
(6) 天气:四时的运行。
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息事宁人」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汉章帝(公元56?88),名烜,明帝第五子,素好儒术,建初四年(公元79)召诸儒在白虎观讲论五经异同,令班固等据以作成《白虎通义》;又诏曹褒定汉礼一百五十篇。政事按光武、明帝遗规,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史家将他与明帝媲美,两朝合称「明章之治」。章帝为人宽厚,一改明帝苛察,禁用钻凿之类的酷刑。章帝曾下诏,命令所有的官员,如果人民不是犯了死罪,就不需要查验其罪,如果是官吏之间互相告发,一律不得受理,为政以不得生事扰民为重点。后来「息事宁人」演变为成语,用来指平息纷争,以使彼此相安。
书证
- 01.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三.滦阳续录五》:「畏鬼者常人之情也,谬答以畏,可息事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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