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的意思和解释
- 清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三月,日本藉口琉球难民为台湾牡丹社生番杀害,出兵犯台,占据琅(今屏东县恒春镇),清廷派员与之交涉,时经半载,方于是年九月签定中日北京台事专约三条,而使日军撤退,史称为「牡丹社事件」。也称为「琅事件」。
1871年有艘琉球贡船前往日本朝贡,朝贡后的归途中,因遭受剧烈风雨的袭击,失去动力漂流至牡丹社(今屏东的牡丹乡)搁浅,漂民们遂于此登岸欲寻求援助,求助不成却遭受杀害,日本因而出兵攻打台湾南部原住民部落的军事行动。此事件在台湾的历史教科书中,称之「牡丹社事件」、「台湾事件」 ,而日本方面则称为台湾出兵或是征台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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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背景
一、清政府的治台政策与态度
1、消极态度:1683年,清廷由施琅领军终结郑氏王朝在台政权,并接受施琅恭陈的「台湾弃留疏」,将台湾收编为大清帝国版图,但实际上仍视之如海上荒岛,未曾积极规划治理台湾,而是在防范台湾,统制台湾。2、对台政策:对在台的闽、粤汉人采取禁制政策,对原住民实施隔离、禁止与汉人往来的政策,视之为化外之民,长期以来并无对人民、土地行使管辖主权的观念,当原住民涉及外交事务谈判时,清廷屡屡应对失措。
二、日本政府明治维新后的野心
1867年幕府将军德川庆喜被迫上表「大政奉还」,结束江户时代。随后的明治维新过程中,大量武士(士族)失业,造成极大的社会问题。于是西乡隆盛等人提出「征韩论」,主张以海外扩张来解决内政问题。但征讨朝鲜半岛在外交上困难较大,未获得日本内阁多数阁员支持,最后造成参议西乡隆盛等征韩派官员下野。日本朝廷为了安抚士族情绪,遂有出兵台湾之议。也有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出兵台湾」并非仅为了缓和士族对内政的不满,而是对台湾的经济价值与战略地位有很清楚的认识。
三、八瑶湾事件
史称宫古岛民台湾遭害事件。为琉球国宫古岛民遭台湾高士佛社原住民出草杀害事件,此类事件在当时不时发生,按惯例皆由中国政府抚恤并送回琉球王国与日本政府无涉。但日方于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废藩置县」时,萨摩藩改为鹿儿岛县,原为萨摩藩属的琉球王国被改隶于鹿儿岛县,1872年日本政府单方废止琉球王国,设置「琉球藩」,1873年日本政府外务卿副岛种臣向清国总理衙门提起此事时,大臣毛昶熙答覆:「二岛(琉球与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县渔民的证据,又追问「贵国既然已知抚恤琉球民,为何不惩办台番?」,毛以杀人者为置之化外的生番来搪塞,副岛便言:「生番害人,贵国置之不理,我国有必要问罪岛人,因与贵国盟好,特先来奉告」,毛昶熙不察日使意图,随口回答:「(台湾)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日方遂抓住这句话柄,向「无主番界」出兵。
贰、经过
日本以清廷认为台湾番界以东为「化外」的理由,图谋出兵的举动,在日本引起不小争议,虽有官员表示反对,但在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的坚持下,日军不顾一切向台湾出兵。1874年5月,日军在射寮(今屏东县车城乡)登陆,清廷毫无所悉,经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homas Wade)告知总里衙门,才获得讯息。日军在恒春整军后,一面攻击车城、枋山、狮子的原住民部落,一面前往满州原住民部落招抚,清廷原拟以海难纠纷来解决,在了解日军对台有占领之意后,急忙任命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于6月中赶赴台湾,与日军交涉。在沈葆桢的调度下,淮军,台湾土勇营向南部集结,日军查觉有异,也拟定进攻台湾府城(今台南市),双方剑拔弩张,最后透过外交协商而化解。10月,清廷与日本缔结「北京专约」,清廷赔偿日军50万两,日军撤出台湾,事件落幕。经此事件,清廷深感台湾战略地位之重要,一改之前消极政策,开始积极经营台湾。
参考资料
陈枝烈,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