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法】的意思和解释
【自传法】是什么意思(来源:教育Wiki编版)
自传法(autobiographic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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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自传法(autobiographic studies)是以个人的生活史为素材,来协助教师及实习教师探究教师专业学习与发展的历程;其中又包括:研讨他人自传中学为教师的成长历程;记述与分析教师本人的生活史及其对个人专业学习历程的影响。
学生经验
- 学生时代的经验,是形成每个准教师对教育工作的信念的主要来源,也是其了解教育概念与实务的最主要基础。根据保守的估计,每个准教师在接受教师专业教育以前,已经至少上过十二年的学,有过两万小时以上在班级里上课的经验,堪称为「专家学生」;这种经由「旁观习艺」(apprenticeship of observation)所获得的经验,使其对教学存有一种「未曾质疑的熟悉感」,而未能反省到其中对教育可能存有的不切实际、以偏概全、甚至谬误的迷思。
- 根据毛连塭、黄光雄、陈丽华的研究,学生时代的受教经验,是小学社会科教师教学信念的主要来源之一,具有持久不易性,致使其教学实务多少带有其早年受教业师的影子。
总结
- 由此可知,师资养成专业教育基本上是一种教育信念改变的历程,而不是信念形成的历程。而信念改变成功的关键就是,在教师专业学习的各个阶段,提供各种反省的方式来协助其整理既有的成长经验,以澄清个人的教育信念与调整个人专业实践行动的方向。透过自传的撰述、分析与反省,是激发教师进行反省性教学的媒介之一。
关键字
- 中文关键字:自传法
- 英文关键字:autobiographic studies
参考资料
- 黄政杰着。教学原理,2011年初版,页426,师大书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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