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幼儿安置】的意思和解释
特殊儿童安置(Special child pla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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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Bagnato、 Neisworth和Munson(1996)等人研究学前特殊幼儿的安置,认为:特殊幼儿之障碍状况或因年幼而含混、模棱,然仍须经由医疗与教育诊断之监定,始得作为进一步安置的凭据。
内容说明
Bullock (1992)强调:由于障碍的弱势与特殊需求的异质性,尤应为学前特殊幼儿建立包含下列内涵的适性安置:以个别化家庭服务为始的早期介入。 经由多重、长期性初查的转介。具有整合性医疗诊断后的建议。透过多元教育诊断与观察评量后的安排。在反分类(declassification)、反判定(decategorization)、反隔离(desegregation)的呼吁中,学前特殊幼儿之安置挣脱家庭本位(home-based)与机构本位(center-based)的争议,为避免抽离(pullout)的弊端,易之「以普通教育为始」(regulareducationinitiative, R.E.I.)、强调融合安置(inclusive placement)的措施(Bradley,King-Sears&Tessierwitlick,1997)指出前特殊教育安置之现况:有自给自足式的学前特教班、统合式的学前特教班、资源班、融合班,以及特殊幼儿混在一般幼儿园与托儿所的安置方式。至于安置中的班级人数一般不超过十人为原则。然就融合班兼收普通与特殊幼儿之人数比例,则多从师生比例推估,有从班上若有一名普通老师、两名特教老师时,采普通幼儿与特殊幼儿人数比率为2:1型态。有从现行每班编制两名幼教老师(其中一名兼具特殊教育教师资格)下,以普通幼儿一班三十人与特殊幼儿一班十人相较,采取3:1的人数安置方式。同时,在安置对象的类别与障碍程度上,亦乏可据准则,凡此,皆有待再行探究。
关键字
中文关键字:特殊儿童安置
英文关键字:Special child placement
参考资料
黄世钰、苏淑芬等/合着。学前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页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