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学】的意思和解释
【性格学】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性格学主要指基于心理学对于人的特徵或性格(character)从事科学的研究。性格学包括广狭二义,广义来说,指研究人类如何发展、分化(specialize)、补充(compensate)与回应(respond to)其自然倾向(natural dispositions)的学科,为人格心理学(personality psychology)的传统名词;狭义来看,主要指发源于德语系国家的一派学说,而其学说要旨与英、美等地之人格研究(personality research)有许多类似之处,不过由于研究方法有别于心理学,而被视为一门「伪科学」(pseudo-science)。一般说来,主张性格学者多半相信,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会发展出独特的行为方式与性格特徵,虽然其表现方式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变动,但其结构仍维持不变。与主张情境论(situationism)不同的是,情境论认为人类的行为决定于情境的因素,不同的人之行为间所以一致,是由于情境的类似;而性格学则主张行为决定于个人内部的力量,所以在不同情境间相同性格的个人行为相当一致。
性格学所提出的问题多半与人类本性有关,包括人类本性的基本特徵及人类本性如何藉着文明的累积与影响而改进和改变。在人类的性格特徵中,除了所有正常人都会具有的原始(primary)特徵外,还有一些因环境条件所产生之次级(secondary)、衍生的(derivative)特徵。这些次级特徵与原始特徵间有密切关系,但次级持徵或多或少较原始特徵有更复杂的表达方式。基本上,人类最原始之特徵的形成属于生物学问题,因其有助于人类的生存及环境的适应,所以保留了下来并附属于遗传的法则(the laws of heredity),成为人类所具有的遗传性倾向(inherited dispositions)。这些遗传性倾向可以约略分为几类性质(qualities),如自我肯定(self-assertion)、性别表现(sex displays)、社会或群居的本能(social or gregarious instincts)、情感的认同(emotional sympathies)、身体的能量(muscular energizing)、创造或发明的机智(creative or inventive resourcefulness)等。
从广义的人格心理学来看,人格心理学的发展虽为二十世纪初之事,但西方对于性格的研究可溯源至恩培道格斯(Empedocles, 490~430 B.C.)与希波克拉底斯(Hippocrates, 460~377 B.C.)等人对于人性的区分,而狄奥法都(Theophrastus, 370~286 B.C.)对于性格所作的研究亦流传至今。此后有些学者尝试将人类性格的差异追溯至神经或精神(nervous)的倾向,而名之为「气质」(temperament)。如古希腊闻名的医学家葛伦(C. Galen, 130~220)曾依据人的体型将人的气质分为多血质(sanguine)、胆汁质(choleric)、忧郁质(melancholic)、黏液质(phlegmatic)等类。多血质的人有热情、活泼、有同情心、思想灵活、喜爱交际等特质,但也易出现变化无常、浮燥、缺乏一贯性等缺点;胆汁质的人刚强、勇敢、坦率,但也暴燥、任性及感情用事。忧郁质的人有思想敏锐、细心、想像力丰富、情绪深刻等特质,但也易形成多疑、孤僻、忧闷、怯懦等缺点。黏液质的人具有自制、镇静、踏实等特质,但也易形成冷淡、迟缓、固执、淡漠等缺点。不过此种对于性格类型的粗略画分最多仅能视为将解剖学的(anatomical)画分方式应用于心理学领域。后来此种对于性格类型的四分法,成为许多学者对人格类型的区分基础。如赫尔巴特(J.Fr. Herbart, 1776~1841)、冯特(W. Wundt, 1832~1900)、耶宾浩斯(H. Ebbinghaus, 1850~1909)、墨以曼(E. Meumann, 1862~1915)等人都曾将前述四类型予以详述或扩充为更多的类型。除了对性格或气质的分法外,也有部分心理学者如詹姆斯(W. James, 1842~1910)、阿德勒(A. Adler, 1870~1937)、容格(C.G. Jung, 1875~1961)等人以二分法(如柔性与刚性、内向与外向、优越与自卑)为基础;另有柏尔曼(L. Berman)等人依人体的生理作用(内分泌、血型等)就人格类型区分。至于德国教育学者斯普朗格(E. Spranger, 1882~1963)受胡塞尔(E. Husserl, 1859~1938)影响,提出六类人格类型:(1)理论型(theoretical type):以追求真理为主。(2)经济型(economic type):以追求利益为主。(3)审美型(aesthetic type):以追求美感为主。(4)社会型(social type):以追求爱为主。(5)宗教型(religious type):以追求神圣为主。(6)政治型(political type):以追求权力为主。此种分法不同于前述以生理学或心理学分类的观点,斯普朗格由哲学及文化的概念出发做分类,认为每个人的性格中应该都包括上述的六型,只是其中任何一型可能特别发达而明显,或者极度缺乏而至于无。各型的发达与否基本上与否基本上与先天的遗传、年龄、教育及环境有关。
广义人格心理学的形成也与哲学或狭义的性格学有密切关联。因为在性格学中,除了探讨性格类型外,性格发生的条件也是重要研究问题之一。人类性格究竟是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在哲学史上始终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康德(Imm. Kant, 1724~1804)首先引入「经验的性格」(empirical character)的概念以表示「此时此刻的人」(man now, at this moment)及其所具有的「如是性」(thusness)。在康德的看法中,经验的性格与年龄、教育及社会环境、气候、营养等有关,至于「基本的性格」(fundamental character)则几乎不受前述因素的影响。弥尔(J.S. Mill, 1806~1873)认为人的性格及性格形成(formation of character)的环境两者虽都是高度复杂的因素,但只要彻底了解人的本性及加诸其上的刺激(inducements),就能如同预测自然事件一样地预测人的行为。弥尔因此提倡一种新的学科「品格学」(ethology),为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的性格形成过程的学科。贝利(S. Bailey)在其一八五八年着作〔论人类心灵哲学之信函〕(Letters on the Philosophy of the Human Mind)中也主张应发展出一种有别于心理学的关于个人性格的学科。德国学者巴恩森(J. Bahnsen)在一八六七年〔论性格学〕(Beitraege zur Charakterologie)中主张性格学的重要,巴恩森的观点也导致了后续类型学(typology)或性格学理论的发展。如克拉格斯(L. Klages, 1872~1956)即以性格学作为其笔迹学(graphology)研究的基础,藉着对于书写(handwriting)的研究来诊断人类性格。不过在德国性格学中,大部分学者认为其研究有别于心理学,如克拉格斯对于心理学甚且采敌视态度。另有许多学者虽敏锐地观察到,以当时的心理学发展不足以应付人格科学(science of personality)中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问题,但却使他们陷入了为性格学另造新词的局面,如梅西耶(C. Mercier)认为此学科应称之为「实践学」(praxiology),而司默兹(J.C. Smuts)则建议为「人格学」(personology),后者后来也为莫瑞(H.A. Murray, 1893~1988)所采用。在当时的学者中,唯有冯特反而倡议将性格学视为一种实用的心理学(pratical psychology),冯特认为性格学应该藉一般理论心理学(theoretical psychology)的原理之助,针对个人性格的基本形式从事探究。大体上,狭义的性格学仍被后人视为一门「伪科学」,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它促成了纳粹主义(Nazism)意识型态的兴起。
真正运用科学方法使性格学蜕变为个人心理学(individual psychology)及人格心理学者为史腾(W. Stern, 1871~1938)。史腾系统地呈现了此新兴学科的方法论基础,确立了个人心理学的对象为个体心理生命的所有层面。史腾之外,阿德勒于正式与佛洛依德(S. Freud, 1856~1939)决裂后,也使用了「个人心理学」一词,阿德勒并认为每个个体均代表下列两者:人格的统一及此种统一性的个别化表现(individual fashioning)。透过后续学者如阿尔波特(G.W. Allport, 1897~1967)与莫瑞等人的贡献,人格心理学终于具有学术地位。然而此结果也使得原属个人心理学中不同的研究取向及临床与评估活动产生了不同的名词,如个案研究(case-study)、人格学、生活史取向(life-history approach)等。术语的分歧使得人格心理学逐渐失去了特定的研究领域。时至今日,不仅狭义的性格学早已被视为缺乏科学依据的常识之学,而作为广义性格学的人格心理学原有的研究单一「全人」(whole persons)的目标也逐渐被放弃。
--作者:方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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