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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卷

拼音

nán běi juàn

怎么读

【南北卷】的意思和解释

【南北卷】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南北卷起于明、清两代科举考试,规定南、北地域有一定比例之录取名额,以平衡各地学风发展。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取宋淙等五十二人皆南士,太祖朱元璋怒,认为所取有偏,亲自阅卷,定六十一名进士皆北士,并诛信蹈等,戍三吾于边;史称「南北榜之争」,亦称「春夏榜之争」。但至成祖永乐年间,未尝分地而取。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以南北文化高低不同,规定南北取士分配比例,南人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明宣宗宣德(1426~1435)、英宗正统(1436~1449)年间,分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南取五十五,北取三十五,中取十名。南卷包括应天、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清代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前,会试亦根据应试人数多寡,确定南、中、北三地域不同之中式名额。五十二年以后,始定分省取中。
      南北士人或重经学,或重文学,其学风自中唐以来已显有不同。宋代由于南方风气开新,南方文章胜于北方。北宋英宗(1064~1067)时,司马光与欧阳修曾为贡举是否应逐路取士而起争议。司马光认为当时数路中或无一人及第,因此应逐路取士以均额;欧阳修认为国家取士,应惟才是用,故反对之。然而宋朝终行分路取士之制,当时南北文风差异之大,由此可见。而北方自南宋后,全部为金人控制,到了元代,学风更不如南方,所以明代分南北卷取士,对北方学风之复起,有其贡献。

--作者: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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