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学】的意思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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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学
诠释学(Hermeneutik,herméneutique,hermeneutics)旧译为「解释学」或「圣经解释学」。过去把它译为「圣经解释学」或者「释经学」是有历史根据的,因为这门学问本来就源自于对神谕的解释,而盛行于西方中古时期,以至今日的基督宗教神学传统中。今日在基督宗教神学多以「圣经诠释学」替代旧译「圣经解释学(释经学)」。「诠释学」一词也成了当代华文世界中较常用的翻译,而此更可追溯自希腊文之herméneuein。
Hermeneutics的希腊文是herméneuein(动词)、herméneia(名词),字根都与希腊神话的Hermes有关。Hermes在希腊神话中是掌管学艺、商业、辩论的神。祂的任务就是来往于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与尘世间的人类之间,迅速给人们传递诸神的消息和指示。因为诸神的语言与人间的语言不同,因此Hermes的传达就不是单纯的报导或简单的重复,而是需要翻译和解释。翻译是要把人们不熟悉的诸神的语言的晦涩不明的指令内容进行疏解,以使一种意义关系从陌生的世界转换到我们自己熟悉的世界。Hermes是神的信使,他把诸神的旨意传达给凡人,在荷马的叙述里,他通常是从字面上转达诸神告诉他的消息,然而,特别在世俗的使用中,hermeneus(诠释)的任务却恰好在于把一种用陌生的或不可理解的表达的东西翻译成可理解的语言。(何万福,2004)
诠释学至狄尔泰(W.Dilthey,1833~1911)强调精神科学方法论,有别于自然科学。至五十年代的海格尔(M.Heidegger,1889~1976)、七O年代的嘉达美(H.G.Gadamer,1990~)使诠释学理论更加完整。
基本理论
- 重视事务发展的历史特质,及各种事物皆受其过去发展情形而建构现在,并以外来引导现在。
- 强调诠释者的主体意识与历程,也尊重被诠释者的生命意义。
- 主张设身处地从整体环境中,掌握生命的脉络。
- 诠释对象以「意义」为主,重视意义的客观性及主观性的互动关系。
教育上的意涵
- 先备经验有助于学习。
- 学习是扩展意义的历程。
- 掌握意义的诠释是教育的起点。
- 学生主体意识应受到重视。
- 教育事件应透过整体的情境来理解。
- 运用质性研究协助主体呈现自己。
中英文关键字
中文关键字:诠释学
英文关键字:Hermeneutik
参考资料
何万福(2004)。传统与批判诠释学研究--高达美与哈伯玛斯对话与宗教诠释的意义。辅仁大学宗教学系硕士论文。
陈嘉阳(2012)。教育概论(上册),页154。教甄策略研究中心。
- 诠释学(hermeneutics)一词源自赫尔默斯(Hermes),赫尔默斯是希腊神话中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祂的任务就是来往于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与人间的凡夫俗子之间,迅速的传递诸神的消息和指示给人们。因为诸神的语言和人间的语言不同,因此祂就要透过翻译和解释,来传达讯息。诠释学在古代也成为一门关于理解、翻译和解释的学科。
有些学者在理解与解释的关系在诠释学发展上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就认为解释即在理解,因此,理解与解释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但是,不论翻译或解释,其目的都在促成理解。
诠释学-hermeneutics一词的词尾tics(希腊文是hermeneutik),与一般所谓学(ologie)不同。tics一般指实践与方法,因此,严格翻译hermeneutics应是诠释技艺学。也因为从诠释学这种词源学意义出发, Gadamer反对将诠释看成一种语言学,而把它解释为语言的一种普遍中介活动,是一切思想的使节,在各方利益之间进行中介。也因此,诠释学除了理解、翻译和解释外,还要加入第四个要素即应用。
因为诠释学为一门应用的方法,常见诠释学被应用于质性资料的分析中。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诠释学的核心问题,语言是对话中的语言,并由对话中表现真理,所以要以开放的态度和提问的结构来对话,而真理也是随时在改变的。因此,诠释时不应仰赖外来的独断教义来理解,而要将自身置于传统中,诠释者的视域能与作者的视域融合,可以说理解与解释的方法是过去和现在的中介。理解的本质不是更好的理解,而是「不同的理解」。也因此,理解和诠释不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洪汉鼎主编(2001)。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北京:东方出版社。 - 洪汉鼎主编(2001)。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北京:东方出版社。
--作者:叶乃静
- 诠释学广义的解释为意义之理解(understanding)或诠释(interpretation)的理论或哲学。由于意义经常有许多歧义,须透过理解诠释方能把握全部涵意,诠释学即是探究如何形成理解及如何实践理解之科学理论。
诠释学之递嬗,依其对「理解」的探索过程中着重点不同,略可分为:传统诠释学、近代诠释学、当代诠释学等三个时期。
传统诠释学之源流可远溯希腊「荷美斯」(Hermes)神话。相传荷美斯乃天神之信使,负责将众神意旨转译、解释并传达给世人,但众神之意旨透过语言、文字之转译传达,往往变成既清晰又隐晦,似是而非。为能真正明了诸神之意旨,因此对于语言、文字有理解诠释之必要,诠释学由是而生。诠释学形成之初,极重视语言涵意脉络之确定及揭露象徵所蕴涵之旨意。中世纪后诠释学广泛应用于神学、文学及法学方面,用以解释圣经、文献典籍及各种法典等,此时诠释学可称作是一种正确理解之技术。
近代诠译学始于史莱尔玛赫(F.D.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史莱尔玛赫是第一位于意义诠释过程中,专注于「理解过程」之探究者。他并将理解过程区分为「文法理解」及「心理理解」,强调理解在于回溯作者思想及意识,并将作者之内在精神再现。易言之,诠释学即是重建作者创造之过程。其后,狄尔泰(W. Dilthey, 1833~1911)从精神科学观点,强调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应严格区分,自然科学之探究应只作因果解释,而精神科学之整体性及独特性,则应诉诸意义之理解。故他以生命概念为基础,认为一切「生命表现」皆可透过拟情之再体验来理解,藉此而建构出具历史意识探究之理解过程。狄尔泰以为诠释学乃精神科学之普遍方法论。
当代诠释学主要包括哲学诠释学、方法论诠释学及批判诠释学等三思潮。哲学诠释学代表人物嘉达美(H.G. Gadamer, 1900~)认为理解是「此有」(Dasein)之存有方式及开显自我之进程,而诠释学应奠基于存有论之基础,深化成一种哲学探究,以作为一切科学理论之坚实基础。嘉达美并强调理解立基于历史传统上,藉语言之中介而行,人无法脱离历史传统而独存。即哲学诠释学主张理解乃真理、自我之彰显,反对方法之宰制,并强调历史、传统及语言在彰显过程中之重要性。方法论诠释学代表人物吕克尔(P. Ricoeur, 1913~)认为哲学诠释学虽经存有论而深化诠释学之涵意,但忽略方法论之重要性,实难达成全部之理解。因此强调透过方法论之迂回路径而达到存有论之层次,才是较真确之途径,故提出「方法之迂回」概念,藉以提供经典诠释规则,并据以仲裁不同诠释之冲突。批判诠释学代表人物哈伯玛斯(J. Habermas, 1929~)承继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 School)之批判理论,将诠释学思想带入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发展出批判诠释学。哈伯玛斯之重点在于社会科学理论与社会实践关系之探讨,认为个人居于社会历史与传统中是不争之事实,但必须透过理性反省及不断自我批判过程,将社会历史传统中宰制、扭曲沟通情境因素一一呈显并消除,才能获得真正无宰制之沟通环境,理解、对话方得以实现。即批判诠释学强调沟通理性,旨在建立理想沟通情境及获得沟通能力,以确证理解之合法性及客观性。
诠释学之旨趣,有两方面涵意。就消极性而言,诠释学反对实徵主义所主张之方法论一元化观点,即把科学经验分析方法及因果解释法则应用到社会科学探究中,而忽略主体性之考量及偏重工具理性与技术之倾向。就积极方面而言,诠释学以人类主体性为基点来建构生活世界之意义,强调自我省察、批评及人际关系互为主体性沟通之必要性。即诠释学旨在透过人类主体性之开展,形成互动之对话情境,以建构出合理并和谐之生活世界关系。
就教育学方面言,教育本质之讨论、方法论之探究、教育对象主体性之启迪、自省能力之培养,向来被视为教育学之主要探讨范畴,而诠释学理论诸多特性对前述几个领域,多能发挥助益。故从诠释学角度来探究教育问题,颇能深入理解教育本质而有助于教育之实施。
--作者:陈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