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意思和解释
【方志】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 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气候、产物、史迹跟人文的书。《周礼.地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也作「地方志」。
【方志】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简编版)
- 专门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气候、产物、史迹、人文等方面的书。
【造句】县政府特别聘请专家来整理本县的方志。 △地方志
【方志】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方志,是地方志的简称,是记载省、府、川、郡、县、乡、镇、里、村的建置沿革、地理环境、户口,以及该处的古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人物、民情、风俗、名胜、古迹、宗教、遗闻、轶事等。由于方志是记载地方古今各类之书,故也可称之为地方的百科全书。方志的名称,最早见于〔周官.春宫〕,云:「外史掌书,外令掌匹方之志」。汉郑玄注:「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檮杌〕」。〔周官.地官〕云:「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郑玄疏云:「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所识」。清孙诒让注:「方志,即外史所掌匹方之志,所以识记久远掌故,外史掌其书。此官则为王说之,告王使博观古事。二官为联事也。志,识同」。最早以「志」为名的地方志书,为西汉陈木所撰〔益州志〕;最古用「方志」二字称其书名者,为隋李播〔方志图〕2卷,惜此二书均已佚。中国地方志名称繁多,今存方志有通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卫志、所志、镇志、乡志等。历代各朝各地普遍编修,同一省、府、州、县等志书不止一种,而是数种至数十种。如〔上海县志〕,明清两代共修11次;〔云南省志〕,明清两代共修24次。初步估计,宋、元以前纂修方志约2,000余种,明约3,000种,清代现存志书6,000余种,而佚志数也大体与之相当。加上民国方志1,200余种,我新历朝历代所修的方志当为20,000种左右,极为浩瀚。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的统计,现存方志8,264种,110,000余卷,约占我国古籍的10%。现存方志中,又以清代最多,居总量的2/3,民国次之。以种类计,县志数最大,是我国地方志书的主干,府志次之。从地区分布上看,现存志书以四川省最多,其下为浙江、河北、山东、江苏、河南等省。这表明方志主要集中修成于经济文化较发达、开发较早的地区。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载,元代以前,我国方志散佚约2,000余种,明代方志失传也约2,000余种。
--作者:沈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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