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的意思和解释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道法自然」语见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应该效法大地无私,无不持载;地应该效法昊天无私,无不覆照;天应该效法大道无私,普及一切;道也应该效法自然无私,化生万物。事实上根据老子学说,道就是自然之道。说「道法自然」等于是说道效法其自身。老子之所以不惮烦地强调「道法自然」,正在点明道就是自然。只是道是形上普遍的原理,较为抽象,不易把捉,而自然则较为具体可寻。根据老子学说,自然一辞有数义:
1.自生自长的自然界,如天地,飘风骤雨,芸芸万物,乃至于婴儿。这些自然物各自有其运行生长的原理法则,与人为事物之矫柔造作全然不同。
2.自然运作的原理法则,也就是自然之道。自然之道含容周遍,无所偏私,如〔道德经〕第十六章所说:「容乃公,公乃大,大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有容乃大,大如昊天,昊天无私,显示自然之道,普遍长久。其次自然之道逝远而反,往复循环,如〔道德经〕第十六章与第二十五章谈观复与逝远而反的道理(参见「观复」、「逝远而反」、与「归根复命」),皆是老子观察自然现象,归纳出其明显可见的法则。
3.人类的精神意识,处于素朴浑沌的状态,好像没有意识的自然一般,无知无欲。老子以自然与文明作对比,以婴儿比喻人类在未受文明进步薰染之前,尚未失道丧德的精神状态,如〔道德经〕第五十五章说:「含德二厚,比之赤子。」人类一旦步人文明进化之途,便日益远离自然,丧失天真素朴的本性,于是「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器物利用,奇技淫巧,使得人心日益贪婪狡诈,政府必须因应犯罪的行为,制定更多的法令规章,然而法令越多,钻法律漏洞者越多,触法违法者也就越多,如此恶性循环,人类的天真本性与自然精神也就一去不返了。
4.无为而治的政治艺术,也就是说为政者能效法自然生养万物,既不着形迹,也毫不居功的作法,使百姓安居乐业,不知如何称道感戴。如〔道德经〕第十七章说:「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顺乎自然的政治艺术就是减少干扰,不要积极作为,如第五十七章所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无为而治,不只是消极的不作为,也是积极的忘我无私,不因个人野心贪欲,轻启战端,贻害百姓。如此使得自身施政成为百姓生活中自然的部分,使百姓不识不知,无可称道,便是政治艺术的极致,如〔道德经〕第十七章说:「太上,不知有之。」(从吴澄〔道德经注〕)。
总之老子学说似乎把自然看做是人类精神境界的标准(无私无我,无知无欲),处世行事的依据(守柔笃静,无为不争),万事万物的根本价值所系。因此人与物均应循自然之本,法自然精神,才合乎理想。
--作者:俞懿娴
【道法自然】 图片鉴赏
词海的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不保留版权,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以从站上删除!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Tip:SC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