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的意思和解释
- 一种球类运动。由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于公元一八九一年发明。因早期将球投于桃篮而称「篮球」。并吸收橄榄球、足球、曲棍球和其他户外球类运动规则,制定十三条简则。一八九三年成立国际业余篮球会后,成为奥运正式比赛项目。一九七六年纳入女子奥运正式比赛项目。篮球运动所使用的球。用皮、橡胶或人造橡胶所制成的正圆形球。圆周长约七十五至七十八公分,重量约六百至六百五十公克。
- 一种球类运动。由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于公元1891年发明。因早期将球投于桃篮中而得名。所属的十三条简则是参考橄榄球、足球、曲棍球等球类运动而制定。1893年成立国际业余篮球会后,成为奥运正式比赛项目。1976年纳入女子奥运正式比赛项目。
【造句】篮球比赛除了展现个人的技能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团队精神。 ◎ - 篮球运动所使用的球。用皮、橡胶或人造橡胶等制成,正圆形,直径约75至78公分,重量约600至650公克。
【造句】篮赛时,除了三步上篮外,带着篮球走路是犯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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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篮球运动起于1891年,由美国麻塞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发明。当时投掷以装桃的篮子为目标,所以取名为篮球。最初篮球比赛上场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均无严格限制, 只要人数相等就可比赛。 1932年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一次国际篮球会议,同年在罗马成立了国际业余篮球总会。1948年国际篮总决定从 1950年开始每四年举行一次男子篮球世界锦标赛。女子篮球运动是从1917年兴起的,当时上场队员9人,1920年前后 改为每队6人,以后又改为每队5人。1953年于智利举办第一届世界女子篮球锦标赛,并决定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 国际篮球总会规定,奥运会篮球赛参加比赛的男队为十二个队,资格是上届奥运会前三名,主办国,北美洲、南美洲、中美洲、大 洋洲、亚洲、欧洲、非洲的冠军队和世界性选拔赛的第一名。参加比赛的女队为八个队。参加资格是上届奥运会的前三名,主办国和世 界性选拔赛的前四名。历届奥运会上成绩最佳的是美国篮球队和苏联篮球队。1992年巴塞隆纳奥运会开始,职业篮球选手可以参加 奥运会比赛,提高了奥运会篮球赛水准。
规则
一、比赛概要:篮球是两队比赛的游戏,每队各有球员五人。游戏的目的是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得分。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拨、滚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述规则的规定。
二、球场的面积:比赛球场为长方形的坚硬平面。其球场面积须长28公尺,宽15公尺,由界线内缘量起。
三、球队(每一球队应包含):
- 1、在四节十分赛制或球队须参加三场以上的比赛时,每队不得超过十二位合格的球员。
- 2、一位为队长,应为该球队合格之球员。每队派五名球员在场内参加比赛,且可按规定替补球员。
四、教练:教练必须在球赛开始前十分钟,在记录表上签名以示确证其教练与球员的姓名和号码,同时指派其最先上场的五位球员。仅教练或助理教练可以请求暂停。
五、比赛通则:比赛时间应包括四节:每节十分钟。在第一节与第二节及第三节与第四节,中间休息时间为二分钟。第二节赛完后第三节开始前,中间休息十分钟。
六、比赛开始:
- 1、比赛应从裁判员在对手中间抛球,以中圈跳球开始;在每一节及每一延时赛开始时,也应执行同样跳球程序。
- 2、比赛开始时,一队出场球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十五分钟后,该队仍不足五人时,则应判令该队弃权,由对队获胜。
七、球的状态:遇下列情形,即成死球,当
- (1)投球合法中篮后(2)活球或继续比赛时,一位职员鸣笛。
- (3)罚球时,球已确定不能中篮,而:A、罚球后又另有罚球。b、罚球之后附带其他罚球。c、活球时,二十四秒信号响起。
D、每一节时间终了。
八、中篮及其计分法:
- 1、当活球经篮圈上面入篮,停留在篮内或由篮中落下时,称为「中篮」。
- 2、「中篮」是指攻进对方的篮,依下列情况判定得分:(1)罚球「中篮」算一分(2)投球「中篮」算两分(3)在三分线外投球「中篮」算三分
- (4)投中某队所攻击的敌篮,即为该队得两分。
- 3、如果球在偶然的机会中,由篮圈下方进入篮圈时,即成为「死球」,然后在就近的罚球圈跳球,恢复比赛。假如球员故意将球由篮圈下方向上穿过篮圈,则应判「违例」,由对队在违例发生处最近边线外,掷界外球,恢复比赛。
- 诠释:试投三分球时,当球触及篮圈落下的球,不在篮圈、篮板范围内之后,即失去其三分球资格,进攻或防守球员均可合法触及。
九、攻守球员触及向篮落下的球:(于比赛时间内)
- 1、投篮时,进攻或防守球员均不得触及,在限制区上空从篮圈水平面上向下落的球。
- 2、若为进攻队违例:投中无效,由对队在罚球线延伸线的界外发界外球。
- 3、若为防守队违例:(1)判由对队得二分,如在三分投篮区域内试投,则判得三分(2)若投中有效,则由对队在端线后发界外球,恢复比赛。
例外:对于教练技术犯规,球员故意或夺权犯规的罚球,则不论罚中与否,均由主罚队的任何一球员在记录台对面的边线中点外掷球入界。
十、比赛的胜负:比赛结果,以在比赛时间内全场中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十一、球队弃权判为失败:(球队弃权,判为失败。)若:
- 1、在裁判命令比赛开始后,拒绝出场或阻挠比赛。
- 2、在比赛开始十五分钟后,球队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十二、得分相等与延时赛:
- 1、下半时终了时,如两队得分相等,应即继续比赛,并得举行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钟的延时赛,以决胜负。
- 2、在第一次延时赛前应重行选篮,其后每次延时赛均换篮一次。
- 3、每一延时赛开始前,须有两分钟的休息。每一延时赛应以中圈跳球开始。
十三、比赛时间终了:
- 1、比赛在计时员发出比赛时间终了的信号时结束。
- 2、每次比赛时或每延时赛时间终了之际,含有罚球的犯规几乎发生在计时员的信号同时或稍前一刹那,则应立刻执行一次或多次的罚球。
- 3、在比赛时间即将终了前的投篮,如在信号发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 4、如果球触及篮圈弹起而后中篮,则投中有效;若球触及篮圈后,任何一队之球员触及球,应宣判违例。如违例者为防守球员,则以中篮论,算两分或三分。
- 5、如为进攻球员,则成死球,若投中,得分不计。此项限制直到该次投篮已显然不中为止。
十四、请求暂停:(依据下列规定,每次应给予一分钟时间):
- 1、每队在每节内得请求一次暂停,第四节可请求二次暂停。
- 2、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之暂停不得保留于下半时或延时赛使用。
- 3、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权请求暂停,但应亲自到记录台请求暂停,并用合宜的传统手号表示。
十五、替补:
- 1、替补员入场前,应先报告记录员,并准备即刻参与比赛。
- 2、在下列情况,记录员应尽速鸣笛响信号,指示请求替补:(1)球成死球(2)正当停表时,及(3)当裁判宣判犯规,并向记录台完成沟通程序后。
- 3、依照下列情况进行替补:
(1)违例发生后,只有发界外球的球队可请求替补。(在此情况下,发界外球之球队请求替补时,对队也可请求替补)。
(2)罚球时仅该罚球员可被替补,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此项替补必须在第一次罚球,或仅只一次罚球的继续比赛之前所请求者。 B、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罚中,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罚之后,因另一个犯规罚球则,球成为或仍为死球。 C、跳球球员不得由其他球员替补。D、只有在记录员鸣笛之前,才能取消替补。
十六、三秒钟规则:
- 1、当一队控球时,其本队球员不能在对队之禁区域内,超过连续三秒钟以上的停留。
- 2、三秒钟的限制,在发界外球时仍无效,当发球员在界外开始控制球的一舜间起计算。
- 3、三秒规则不适用于:(A)投篮时球在空中(B)双方争夺篮板球时(C)球成死球时。
- 4、球员在禁区内停留将到三秒钟,即开始运球而投篮者,得予以宽容。(违反本规则为违例)
- 5、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七、五秒钟规则:
- 1、当一队员被对队球员紧迫防守持球达五秒钟而不传、投、拍、滚或运球时,则宣布违例。
- 2、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八、四节制八秒内规则:
- 1、在后场获得活球控球权的对队,必须在八秒钟以内使球进入前场。
- 2、球触及中线或触及身体任何部份接触中线的本队球员时,即认为球进入前场。(违反本规则为违例)
- 3、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十九、二十四秒钟规则:四节制---球在空中二十四秒同时响起时投篮、中篮,球进算;球不进换对队在边线发球。
- 1、二十四秒计时器的信号,表示该球队未能在二十四秒内投篮。
- (1)若比赛因控球队的对队,因某些事项而停止,则控球队应获得另一个新的二十四秒。
- (2)若球仅对手触及,而原控球队仍持有控球权时,不得重新计算二十四秒。
- 2、二十四秒计时器必须停止,但不得重新设定,当:
- (1)球出界,由原控球队的球员发界外球。(2)职员中止比赛以保护控球队受伤的球员。
- 3、罚则:由对队在距违例处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
二十、球回后场:
- 1、控球队在前场的球员,不得使球回至后场。
- 2、当控球队球员有下列情况时,视为球回后场:
当球回后场之前,控球队球员最后触及,该球已经触及后场,或若该球员已经触及后场。
- 3、此种限制,适用于球队前场的各种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二一、违例:对违例的罚则为丧失控球权。
二二、犯规
- 1、球员与对手身体接触或违反运动道德行为的违规,称为「犯规」。
- 2、犯规应登记在违犯的球员名下,并按照规则中有关的条款执行罚则。
二三、违例或犯规后的恢复比赛:违反规则成死球后恢复比赛的方式为:
- 1、由界外掷球进场;或 2、执行一次或多次的罚球。
二四、对正在投篮动作中的球员之犯规:
- 1、对方球员向某球员犯规,该球员已在犯规发生前开始投篮动作,结果投中时即中篮有效加罚一球。
- 2、惟当鸣笛时,该球员必须正在继续或开始投篮动作;如鸣笛后始行重新投篮,则投中无效。
二五、球员五次犯规:在比赛中,球员犯满五次犯规,包括侵人与技术犯规的总次数时,应自动退出比赛。
二六、球队犯规:(罚则)
- 1、四节(十分钟)赛制:每一节(十分钟)内,每队球员侵人犯规满四次时:
- (1)其后该队每一次的球员犯规应判罚球两次,由被犯球员主罚。
- (2)若该犯规较侵人犯规严重,则应适用有关规则之条款。
- 2、决胜期所有犯规,均应累计于最后一节或下半场。
外部连结
NBA
相关教学资源
请参考考数位教学资源入口网(ISP):【教育Wiki】
- 篮球运动是一八九一年十一月在美国麻萨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国际青年会的体育训练学校指导教师纳史密斯博士所发明。
篮球比赛时,双方各五人下场,比赛由中间跳球开始,将球投进对方篮框内得两分,三分线外投球入篮得三分,罚球时进篮得一分,比赛时间到时,得分多的一队获胜。
篮球比赛时间分上下两半时,每半时二十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每十时各队只能要求暂停两次,每次一分钟。赛完四十分钟后,如双方平手,应延长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钟比赛,称为决胜期,算为下半时的一部分。在第一次延长比赛前,双方应重新选篮。以后的延长赛每次应换篮比赛。各「决胜期」而回休息两分钟,每决胜期内各队得要求暂停一次。
球员有违反规则及运动道德行为时,称为犯规。犯规行为应予登记及处罚。犯规可分两大类:身体接触的犯规行为称为「侵人犯规」;违反道德行为称「技术犯规」。球员触犯以上规定,严重者一次即可取消资格。侵人及技术犯规满五次者即被罚下场,并根据规则给予对队罚球机会。
比赛时,每半时内(决胜期算为下半时一部分),每队球员侵人及技术犯规满八次时,其该队每一次的球员犯规都应判罚两次。如控球队球员犯规,虽然已超过八次,也只是登记该球员犯规一次,不罚球,由对队在犯规地点附近掷界外球。
--作者:翁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