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的意思和解释
基础理论(grounded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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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基础理论(grounded theory),又称扎根理论或深入理论,系为质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种,研究者对于自己所深感兴趣的社会现象或教育现象,不断思考如何收集、分析与报告资料,以发掘并建立理论。
内容说明
基础理论最初出现于葛拉瑟(B. G. Glaser)和史特劳思(A. L. Strauss)于1967年所出版的「基础理论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书中,主张透过资料的收集与检验的连续过程,以突显研究现象的特质,此特质经过比较,若发现有相同的特质,则可归纳到抽象层次的概念;若发现有不同特质,则可探究造成差异的情境或结构因素。基础理论植基于实用主义(pragmatism)和象徵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因为受到实用主义的影响,故其相当重视研究结果的功用,其研究所建立的理论也是用来帮助了解现象及解决问题。此外也受到象徵互动论的影响,主张研究者进入社会情境里研究,由情境的当事人去诠释其社会现象,藉以了解社会现象。 当然基础理论的研究过程也相当遵循科学原则,从资料收集、假设验证到理论建立,都符合科学的逻辑。概念(concepts)、范畴(categories)和命题(propositions)乃是基础理论的三大基本要素。概念是分析资料的基本单位;范畴则是比概念层次更高,也比概念抽象,它是发展理论的基础;命题则是范畴和其概念,或者概念与概念之间关系的类化,它可说是源于假设,只不过是命题偏重于概念之间关系,而假设则是偏重于测量彼此之间的关系。一般基础理论的研究过程主要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设计阶段:包括文献探讨及选定样本(非随机)两个步骤;第二阶段为资料收集阶段:包括发展收集资料的方法和进入现场两个步骤;第三阶段为资料编排阶段,依时间年代发生先后顺序的事件排列;第四阶段为资料分析阶段:包括采用开放式登录(open coding),将资料转化为概念、范畴和命题,以及撰写资料综合备忘录和排列备忘录;第五个阶段为比较阶段:将最初建立的理论与现有文献进行比较,找出其相同相异之处,作为修正最初建立理论之依据。基础理论对于理论的建立和问题的解决,有其实质的价值;可惜它在教育研究上应用并不是非常普遍,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过程相当费时、具有不确定性、研究者必须具备耐心和毅力以及丰富的研究经验,这些的限制导致基础理论不太为一般的研究者所采用,但是随着电脑资料分析软体的研发,可能有助于增加未来基础理论应用的便利性。是故,在未来的研究方法的采用,基础理论仍有其发展的空间。
关键字
中文关键字:基础理论
英文关键字:grounded theory
参考资料
吴清山、林天佑/着。教育小辞书,页85-86。五南图书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