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 基本信息(拼音,读音等)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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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

拼音

lǐ bù

怎么读

英语

Li Pu

【礼部】的意思和解释

【礼部】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 古代官署。汉时为尚书的客曹,至北周始称为「礼部」。隋、唐以后为六部之一。掌礼仪、祭祀、贡举、学校、宗俗教化、接待外宾之事,礼部尚书为其长官。清以后改为典礼院。《儒林外史.第一回》:「此一条之后,便是礼部议定取士之法。」也称为「春台」、「春官」。
【礼部】是什么意思(来源:辞书)
  • 机构。中央政府机构。礼部机构名称始出现于北周(公元558~公元581),卢恺任礼部大夫。该时礼部所司职掌并无明文记载。至隋朝(公元581~公元618),在尚书省下设礼部。礼部尚书统领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自唐朝(公元618~公元907),经宋朝(公元960~1279)、辽(公元916~1125)、金(1115~ 1234)、元(1271~1368)、明(1368~1644)、清(1644~1911)各代均设有礼部,其职掌在各代虽略有不同,但其工作范围均为制定执行国家典礼仪制、祭祀乐舞、学校教化、科举贡士、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舖设、外藩来朝、僧道医巫、燕飨膳馔、铸销印玺、百官、宫人丧葬赠赙等。礼部之设置虽始于北周,但中国自公元前十一世纪时即有与礼部相同职务之机构及工作人员,如周朝(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之春官宗伯即是。其后各代因袭此制。各代礼部主管之权位颇高,所涉事务广泛,主导中语文化历三千年之久,至清宣统三年(1911)更名为典礼院,礼部名称自此消失于中新历史中。
  • 《周礼.卷五、卷十七》、《周书.卷三十二》、《隋书.卷二十八》、《新唐书.卷四十六》、《宋史.卷一百六十三》、《辽史.卷四十七》、《金史.卷五十五、卷五十六》、《元史.卷八十五》、《明史.卷七十二》、《清史稿.卷一百一十四》。

--作者:刘凤学
  •   礼部为隋、唐至明、清各朝代中央政府组织的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祀、学校及科举考试等事务,兼具今日内政部及教育部之部分职能。
      六部的名称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其中礼部的职掌虽因朝代的更迭而略有变化,然学校教育为其主要掌理事项之一,则始终一致。如〔宋史·职官志〕记载:「礼部掌国之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之政令。」「礼部首长为尚书,侍郎为之贰,郎中、员外郎参领之。尚书掌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之政令。」〔大清会典〕也记载礼部之职权为「掌吉凶嘉宾之秩序,学校贡举之法,以赞邦礼」。
      礼部对学校事务的管理,着重在监督考核工作,至于学校的日常事务,则由其所辖的相关部门负责,颇有分层负责的意味。如唐朝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及律学等六学,即由隶属于礼部的国子监负责管理。清朝的礼部分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其中仪制司掌管的正是学校贡举事宜,依文献记载该司的职权为「掌朝廷府署乡国之礼,稽天下之学校,凡科举,掌其政令」。由上述可知礼部在教育方面的职权,着重于稽核学校及处理科举政令,为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部门。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为发展教育培育更卓越的人才,创设学部专责教育行政事务,礼部的教育职责乃由学部所取代。(参见「国子监」及「学部」)

--作者:谢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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